关于认真做好我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09:04
 

各镇办、园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相关规定及《关于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明电〔201586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机构统计范围。凡编办批准成立,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已经过法人登记和未经法人登记)包含按改革后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财政拨款方式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本次统计范围。已批准成立,暂无在编人员的事业单位也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人员统计范围。凡事业单位在册人员(编制为安徽省事业单位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劳务派遣等)、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等均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三)时间统计范围。本次统计报表统计自20151120151231事业单位人员信息。

二、统计软件及相关文件下载

统计相关软件及有关说明(安装及升级说明机构编码表重点核查数据指标、机关工勤人员填报示范)等见附件“颍州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年报资料”。

三、填报方式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仅需填写PS1表。

(二)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请参照样表填写。

(三)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应单独填写统计报表,统一报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上报。除多个事业单位岗位打包设置的单位(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较少,业务相似,在岗位设置时,岗位数量在几个单位内实行总量控制)外,严禁多个单位人员数据打包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在生成电子上报文件时,需勾选带下级子单位数据选项,报送的电子数据应包含下级子单位数据。

() 各单位应按照机构编码表正确填写机构编码。

(五)由于人社部SMIS统计软件逻辑校核存在遗漏,本次统计收表将人工重点核查部分数据,具体指标见“重点核查数据指标”。请各部门(单位)收表人员注意核查,把好第一道关,对核查不合格的表格一律予以退回,重新填写报送。

(六)请各单位将报表(统计报表纸质汇总表及报表软件中生成的后缀名为rdt的电子版文件,请勾选带下级数据)于2016120日前报我局人才流动开发股审核汇总。凡纸质表格均应加盖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不含内设机构)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数据是我省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对依法统计工作的认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写报表。

(二)及时准确。事业单位人员年报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填表单位要及时传达布置,按时报送。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报送时间,预留修改数据时间,认真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三)专人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要求填(收)表人员对本单位人事业务及软件填报业务均应熟悉,各单位应委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骨干人员专门负责,明确统计任务,压实统计责任,保证圆满完成。

联系电话:0558-2787710

地址:颍州南路文峰宾馆斜对面区人社局五楼

附件:颍州区2016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年报材料.rar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