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2020年第一批就业岗位补贴和企业带贫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3 15:00

根据《关于调整颍州区就业扶贫居家就业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阜州就办〔2019〕18号)精神,就业扶贫车间(驿站)和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月收入不低于颍州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的,按照颍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640元/月)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月收入达不到颍州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的,贫困劳动者月收入高于300元(包含300元)低于500元(不包含500元)的,按实际收入的50%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贫困劳动者月收入高于500元(包含500元)的,按实际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每月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给予企业100元/人·月的带贫奖励。

经申报、审核等环节,现对颍州区2020年第一批就业岗位补贴和企业带贫补贴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2日

通讯地址:颍州区颍州中路135号

联系人:吴乃银罗云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558-2787755

          0558-2787725

扶贫举报电话:12317


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