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07-07 09:11

7月2日,颍州区第49次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该项规定。

区司法局负责人结合全区具体行政案件,针对《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的背景,出庭人员的范围、应履行的应诉行为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颍州区近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汇报。

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俊杰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也是一级政府敢于担当的政治表现,今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收官之年,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尤为重要。一要强化法治意识。实践证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既符合行政管理中首长负责制的基本要求,也符合中国官民平等的朴素观念,既能有效纾解官民的对立情绪,又能实质化解行政纠纷,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研究,更好地依法行政。二要深化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主动与法院、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沟通联系,督促提醒涉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要加强目标考核。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指标之一,列入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单位,除扣减相应考核分值外,还将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