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镇“五举措”全面完成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

发布日期:2020-09-28 09:00

为持续保障贫困人口增收,三合镇“五举措”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确保预脱贫户顺利脱贫,已脱贫户不再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完成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任务。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对于以前年度资产收益项目,分村分类做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台账,继续发挥效益。投资入股的项目,确保按合同足额收取收益,合同到期,及时收回投入资金或续签合同;固定资产租赁类项目,在收取租金的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管养。对于当年投入资产收益项目,严格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区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精准实施,确保项目规范,成效明显。

二是明确收益目标。确保扶贫车间每年资产收益不低于5万元/村,因疫情原因,为扶持经营主体及兼顾贫困户利益,将种养业提升项目资金、入股或投资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年收益率从8%调整至6%,特殊情况以具体项目文件为准,100千瓦集体光伏年收益不低于10万元。

三是完善收益分配。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完善产业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结合贫困户收入情况,向无劳动力、弱劳动力、重病户、重残户倾斜,向教育支出费用较大的贫困户倾斜,向因疫情汛情收入明显减少的贫困户倾斜,积极开发村级公益岗,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因疫情汛情原因,在做好对企业帮扶的同时,完善村居及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扶贫项目资金投放评估机制,从资金投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营主体资产核查、盈利及偿还能力等对投放的项目进行预先评估,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五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下发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落实工作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村居,扶贫、财政、农业、社保等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村居做好工作落实,紧盯收益目标,通过提醒、调度、督查、通报等方式,镇村联动,部门协作,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