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仲裁院仲裁调解三部曲

发布日期:2021-04-13 15:39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率,有效化解劳资纠纷,颍州区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致力“调解为优”,演奏“调解三部曲”,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庭前调解。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来申请仲裁,仲裁院工作人员先耐心做好劳动者的调解工作,再及时与该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法理,努力在庭审前化解双方纠纷。

二是庭中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举证、质证,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后,仲裁员归纳双方的意见,根据双方的争议要点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庭后调解。庭审结束后,仲裁员根据庭审情况,给双方留下3-5个工作日的“冷静期”,之后通过电话沟通或者见面沟通尽力促进双方和解。

经过仲裁员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耐心调解,大大提升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在近期结案的55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就有43起案件调解成功,做到了“调解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