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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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侯立现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皖阜(颍州)劳人仲案〔2024〕188],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七日内,未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4年5月201600在颍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8-2787568。

 

              阜阳市颍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