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18-02-27

发布机构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02-27

生效日期1970-01-01

废止日期1970-01-01

颍州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颍州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7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yingzhou.gov.cn/xxgkAnnualReport/detail/5cf4d8053417a65e10f80657.html)下载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颍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129号,现为阜阳市西湖大道129号,邮编:236000,电话:0558—2199693,电子邮箱:yzqxxk@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颍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措施、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营造政务公开浓厚氛围,政务公开不断向基层延伸,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印发《颍州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颍州区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促进早落实。调整充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明确由区电子政务办负责区政府本级信息公开网更新、整改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区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网更新、整改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及具办人员,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
    (二)夯实基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按季度通报制度,健全相关管理与考评机制,通过开展定期监测与评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推进全区各单位严格履行公开义务,自觉规范公开行为。
    2.规范推进公开工作。参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2016年版)和《安徽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技术规范》(2016年版)对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在目录上严格按照区级和乡镇目录规范布局,同时结合实际,增加相应目录。7月,印发《颍州区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阜州政办秘〔2017〕57号,以下简称《要点》),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按照省、市相关目录及内容规范指引,增加了“强农惠农”“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办理结果”“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降低要素成本”“房地产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河长制工作”等栏目,并及时做好通知和督查工作,保证原有目录常态更新,新增目录第一时间完善相关内容。集中展示重点领域、政府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双公示”信息等栏目。加大“五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截至12月31日,全区共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信息252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911条,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1128条,公共监管信息1103条,政策解读信息83条。
    3.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不定期进行巡查,推进乡镇两级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努力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难题;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四位一体”的项目服务常态工作机制,实行项目签约、落户园区、建设进度、审批办理信息互享互通。2017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约受理业务82252件,办结81912件,办结率99%;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优化,对业务办理时限进行合理压缩,提高办理效率。2017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3项、其他权力8项,增加公共服务事项94项。
    4.不断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切实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时办结。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2017年颍州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4件,全部按时规范答复。
    5.加强政民互动工作。全面完善区长信箱、调查征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沟通交流平台,推进公众网上参政议政,拓宽领导关注民情、体察民意渠道。2017年,共办理区长电子信箱信件546件,市、区政府微博微信留言38件,办结率为100%。
    (三)规范透明,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
    2017年12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颍州区区级权责清单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阜州政办秘〔2017〕130号),全面梳理了区级权责清单,与栏目目录及要求一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目录规范,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结果。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办事群众,由区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要求,本着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优化,对业务办理时限进行合理压缩,提高办理效率。2017年,全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3项、其他权力8项,增加公共服务事项94项。目前行政审批81项,行政确认41项,其他权力178项,公共服务事项909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全面实施工商登记“五证合一”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使用率100%,新增市场主体1.2万户。督促相关窗口进一步取消前置审批事项,规范登记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大大缩短了企业的办证时间,方便了企业注册,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的活力。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017年,颍州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网上办事,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宣传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努力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截至12月底,全区156个村(社区)全部开通使用“一站通”,覆盖率100%,受理21184件,办结21184件,办结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34件,受理34件,均及时、高质量办结,办结率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审结20件,其中维持2件,确认违法3件,撤销2件,限期履行职责3件,终止复议9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未审结2件,转办2件;行政诉讼案件47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27件,确认违法或无效1件,撤销1件,案件办理基本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相关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以来,颍州区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具办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等。
    下一步,颍州区将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础,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督查督办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谁应诉、谁违规谁担责”的原则,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责权利纪的有机统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加大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测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通报情况,定期召开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推进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对政务公开具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对测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加具体、严格的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同时,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针对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公开工作薄弱问题,对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公开情况进行测评,下发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