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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0-01-21

发布机构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01-21

生效日期1970-01-01

废止日期1970-01-01

颍州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颍州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相关要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129号,联系电话:0558-219969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颍州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全区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实效。1-12月,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3条,开展11期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举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24场次,发布热点回应信息152条;办理区长信箱信件620件,市、区微博微信信件24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5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5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9806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着人员不足、政策解读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公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解读。主动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和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既方便又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深化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及时化解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快速准确答复群众的公开申请,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深对新《条例》的正确理解,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力解决贯彻落实新《条例》过程中的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