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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0-02-18
发布机构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02-18
生效日期1970-01-01
废止日期1970-01-01
文号
关键词
名称2019年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相关要求,颍州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129号,联系电话:0558-219969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颍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和学区分配、脱贫攻坚、蓝天保卫战等内容,全力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1-12月,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3条,开展11期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举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24场次,发布热点回应信息152条。及时转办网友在区政府网站区长电子信箱的留言,加大协调督办力度,依法依规迅速办理和答复,2019年办理区长电子信箱信件620件,市、区微博微信留言24件。二是全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537条。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综合窗口,将企业开办、刻章和税务登记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开展免费刻章,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当场办结企业开办所需的全部涉税事项。提供证照免费寄送服务,1-9月份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寄送服务1182件。2.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多策并举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区颍州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加强担保、银行、企业三方合作,用好、用活“续贷过桥”资金,规范“税融通”业务开展,提升企业融资便利。以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全力抓好优质后备企业培育,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2家;累计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0家,其中“科创板”10家。3.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上半年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061.06万元;上报申请延期缴税640户次、5.13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保费18981.12万元。4.加强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热线电话、区长信箱、微博微信等形式,不断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落实落细联系包保机制,持续深化“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实现了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包保帮扶。目前,全区包联领导26人,包联重点企业108家、重点项目41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9年,全区新收依申请公开19件,办结1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按时公开信息,在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专题”,2019年该专题更新信息497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照《安徽省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调整完善区政府本级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年召开4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的督促指导,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区政府公报专栏,集中展示区政府公报,提供期刊检索、公报搜索、PDF版下载等功能,全年编发区政府公报4期。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微博发布信息38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7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制度,确保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以日常督查指导、测评反馈和公开办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19年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测评2次、通报整改2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2019年开展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业务指导5次,发放新修订的《条例》复印本500册,根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指南等内容进行调整,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坚持以区政府网站为第一信息发布平台,督促区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及时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5 | 6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0 | 减3 | 192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07 | 增142 | 397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3 | 减76 | 734 | |
行政强制 | 46 | 减9 | 2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8 | 1777.26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七)总计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具办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业务交接不衔接等问题。二是本级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本级政策解读多是文字解读、图文解读,由于技术力量不够,缺少媒体解读、政策吹风会、音频视频、动漫解读等。三是公开内容离群众的期盼有差距。在群众关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公开信息仍需加强。
下一步,颍州区将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础,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督查督办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做到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回应关切工作机制,按规定时限办结网友留言,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二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三大攻坚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三是扎实推进“五公开”。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从业人员等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决策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着眼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深对新《条例》的全面把握,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解决贯彻落实新《条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五是强化监测整改。结合网站普查检测,继续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日常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一对一”清单式反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推进问题整改到位,规范、有序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六是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加大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解读。主动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和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既方便又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互动,及时化解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广开依申请公开渠道,快速准确答复群众的公开申请,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加强回应关切,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办结网友留言(部分留言1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大协调督办力度,依法依规迅速办理和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信件满意度。2019年办理区长电子信箱信件620件,市、区微博微信留言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