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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12412/202102-00025

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发布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04-12-29 10:00

发布机构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4-12-29 10:00

生效日期2004-12-29

废止日期2027-12-31

阜州政〔2004〕11号

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颍州区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颍州区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12-29 10:00

 

 

 

 

阜州政〔200411

 

 

关于印发颍州区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维护补贴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颍州区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颍州区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保证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的合理运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安徽省粮食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建立和充实市、区粮食储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级储备粮补贴,是指区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管理费用、贷款利息、轮换补贴、收购费用及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区级储备粮补贴由区财政纳入当年预算。

第三条 从事和参与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要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区级储备粮补贴安全、高效地运用。

未经区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

第五条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储备粮补贴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将储备粮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区级储备粮补贴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 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由区政府从当年财政预算中列支。

 

第二章 区级储备粮补贴标准   

 

第九条 管理费用补贴标准参照省级储备粮补贴标准,每年每公斤补贴0.08元。

第十条 贷款利息补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据实计算补贴。

第十一条 轮换费用补贴按照轮换储备粮数量,据实结算,保管轮换期四年。

第十二条 区财政按每公斤0.04元标准建立区级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储备粮价差亏损补贴。

 

第三章 区级储备粮补贴的拨补和使用   

 

第十三条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级储备粮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

第十四条 区级储备粮食补贴资金实行报帐制。承担区级储备粮的单位,负责资金的使用和费用报销。

第十五条 补贴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承担储备粮的单位,每年年初向区财政局报送分月费用计划;分月报送当月费用原始单据,经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

第十六条 地方储备粮补贴使用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

第十七条 地方储备粮补贴的使用和结算,采取专管员制度,承担专储任务的单位要确定一名报帐员,专门负责与财政局专人办理费用结算。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是专储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及时拨付专储费用,造成专储粮损失的;

(二)挤占、挪用、贪污专储粮费用补贴的;

(三)接到举报、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十九条 承担专储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专储粮费用,骗取国家补贴的;

(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挪用或贪污专储费用补贴的;

(三)不按时报送费用计划,造成专储粮损失的。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粮食 储备 补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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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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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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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