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740885975/202404-00041

信息分类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16 10:20

发布机构程集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4-04-16 10:20

生效日期2024-04-16

废止日期2027-12-31

服务信息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2024-04-16 10:20

1.受理部门;全市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或“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线上申领”)

2.办理条件;户籍为我省的公民,在省内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尚未领到居民身份证且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在我省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也可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由本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只能持有一张合法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证

4.所需材料;《安徽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同时提交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公民线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只需要通过身份认证,无需提供申领材料。

5.办理时限;3日(有条件的,可当场完成证件制作)

6.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安机关临时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皖公治安〔20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