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571787855/202404-00001
信息分类行政审批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07 17:12
发布机构颍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2024-04-07 17:12
生效日期2024-04-07
废止日期2027-12-31
文号
关键词公示信息
名称注销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阜阳市颍州区邹志杰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人自主申请注销《安徽省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现予公告。
我局已责成该培训机构按要求退还参培学生的预收学费,请参培学生和家长于2024年6月7日前到阜阳市颍州区邹志杰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颍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