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3159404/202404-00002
信息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09 11:31
发布机构颍州区林业局
生成日期2024-04-09 11:31
生效日期2024-04-09
废止日期2027-12-31
文号
关键词林业
名称2024年度“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 任务 名称 | 抽查 行业 (对象)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发起单位 | 抽查 主体 层级 | 抽查 基数 和比例 | 抽查 目标数 | 信用风险 分类监管 要 求 | 时间 安排 |
是否实施联查 | 实施联查部门 | 备注 | ||||||||||||||||||||||
1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 区林业局 | 1.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2. 林草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经营范围;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及设立分支机构。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 | 区林业局 | 区级 | 基数为全区实有注册登计数,抽查比例20%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分别比例抽取。 | 4月至9月 | 是 | 区农业农村局 | 部门联查 | ||||||||||||||||||||||
区农业农村局 | 1.种子新品种引种;2.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 3.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4.种子质量; | ||||||||||||||||||||||||||||||||||
2 |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检查 |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 区林业局 | 1.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种源来源是否合法; 2.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是否有保障;3.人工繁育场所是否具有与野生动物习性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 4.人工繁育场所是否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和防疫条件;5.有关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台账档案是否齐全; | 区林业局 | 区级 | 基数为全区实有注册登计数,抽查比例100%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分别比例抽取。 | 4月至9月 | 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业一查联查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是否齐全。
| ||||||||||||||||||||||||||||||||||
3 |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 |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 | 区林业局 |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存储、加工、销售、运输、利用松木及其产品行为; 2.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加工、调运、使用其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 区林业局 | 区级 | 基数为全区实有注册登计数,抽查比例20%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分别比例抽取。 | 4月至9月 | 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业一查联查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是否齐全。
|
注:本表格包含“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部门单独抽查三种计划类型。1.各单位年度抽查工作单项计划纳入“一业一查”的,在表格中明确抽查行业、备注“一业一查联查”。2.对于跨多个行业的综合性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