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3160106/202404-00008
信息分类土地供应计划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3-29 14:50
发布机构颍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生成日期2024-03-29 14:50
生效日期2024-03-27
废止日期2027-12-31
文号
关键词供应计划
名称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市本级2024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市本级2024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2024-03-29 14:50
市资规局:
《关于批准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阜自然资源和规划〔2024〕104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本级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000.84亩以内。其中,商服用地572.66亩,居住用地2422.63亩,工业用地3637.28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29.61亩,交通运输用地1149.42亩,其他用地689.24亩。供应土地区域分布中,颍州区977.23亩,颍泉区733.62亩,颍东区1745.41亩,阜阳经开区1919.25亩,阜合园区1093亩,市城南新区(含西湖新区)2532.33亩。
二、你局要依法规范执行计划,加强统筹、强化监管,全面认真抓好计划实施。
三、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未明确、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当年急需启动的重点项目用地,可按规定予以调整。
四、对列入拟批、拟储、拟供计划的土地,你局要督促阜城各区政府(管委会)尽快完成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根据土地征迁、报批情况,统筹调整纳入《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