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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60106/202404-00009

信息分类土地供应计划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3-27 15:00

发布机构颍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生成日期2024-03-27 15:00

生效日期2024-03-27

废止日期2027-12-31

土地储备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2024-03-27 15:00

市资规局:

《关于批准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阜自然资源和规划〔2024〕105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本级全年土地储备总量控制在14329.85亩以内。其中,商服用地890.84亩,居住用地4748.84亩,工业用地4665.13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91.65亩,交通运输用地2061.64亩,其他用地771.75亩。储备土地区域分布中,颍州区1201.69亩,颍泉区3187.25亩,颍东区3231.22亩,阜阳经开区1948.25亩,阜合园区1093亩,市城南新区(含西湖新区)3668.44亩。

二、你局要严格计划管控,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土地储备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

三、在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未明确、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当年急需启动的重点项目用地,可按规定予以调整储备。

四、对列入拟批、拟储、拟供计划的土地,你局要督促阜城各区政府(管委会)尽快完成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根据土地征迁、报批情况,统筹调整纳入《阜阳市市本级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管理。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