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3160229/202404-00054
信息分类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18 09:25
发布机构颍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4-04-18 09:25
生效日期2024-04-18
废止日期2027-12-31
文号
关键词法律援助
名称2024年第一季度关于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情况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颍州区无律师事务所存在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行为,区司法局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