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40861148/202404-00031
信息分类互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01 09:25
发布机构颍州区税务局
生成日期2024-04-01 09:25
生效日期2024-04-01
废止日期2027-12-31
文号
关键词【互动回应】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名称【互动回应】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问: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上述优惠政策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