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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408887/202404-00014

信息分类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4-04-28 15:27

发布机构颍州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4-04-28 15:27

生效日期2024-04-28

废止日期2027-12-31

行政处罚  

《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送达公告(王万中)

《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送达公告(王万中)
2024-04-28 15:27

王万中:

(单)在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阜阳)项目,涉嫌以无资质的个人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皖阜 (州)城立通字〔2024〕第50号)、《调查(询问)通知书》(皖 阜()城调(询)通字〔2024〕第50号),现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颍州区王店镇城管中队领取前述《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联系电话:0558-2116012),逾期则视为送达。

附件:

1、立案通知书

2、调查(询问)通知书

 

 

 

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